“阿煜,我们回去吧。”
霍煜昭的胳膊被挽住,收回了视线,朝沈琴琴尔雅一笑,“好。”
回去的路上,沈琴琴坐在副驾,偏要转身朝后排伸手,故意显摆自己指间的戒指。
“妹妹,看,阿煜送我的求婚钻戒好不好看?”
沈姝月扫了眼,眼神无波无澜。
她不想说话,但知道自己若是不给回应,沈琴琴势必没完没了,便敷衍地“嗯”了声。
沈琴琴还没完,心血来潮地摘下戒指,在沈姝月的手上比了下,然后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说出来的话却充满了不怀好意的嘲笑。
“戒指是真好看,就是可惜妹妹你这双粗糙的手,戴什么都是暴殄天物。”
前面是红灯,霍煜昭停下来等,闻言下意识回头看了眼。
沈姝月的手跟人一样纤瘦,手指纤长又白—皙,乍一看很美。
可惜的是,这双手的指腹和摊开的手掌上却布满了未褪去的茧,和沈琴琴的手大相径庭。
若是换作之前,沈姝月多半会攥紧掌心,不愿让霍煜昭看到她那满手的茧。
霍煜昭在她心里是那么的光风霁月,她在他面前,总是会无形的自卑。
可如今,她手仍旧随意地搭在身上,没有要收回的迹象,面上更是不见一丝惭色。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过久了,手自然保养的好,若是让你做上十年苦活,也一样如此。”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沈琴琴蓦地被戳中痛脚,脸色变了几变,再开口时平添几分阴阳怪气。
“那当然,我可不是你,天生穷酸的命!我从小被千宠万爱着长大,不管是爸爸妈妈还是阿煜,都不会让我过那种不堪的日子!”
说着,她委屈地望向霍煜昭,眼圈说红就红。
“阿煜,你说对不对?”
霍煜昭立即应声,“当然,你是沈家的掌上明珠,也是我的。”
沈琴琴满意了,却矫情地拿捏,“你就会说好听的哄我开心。”
霍煜昭温柔道,“我就只哄你一个。”
音落,他还不赞同地看向沈姝月,“以后别再跟琴琴说这种话。”
沈姝月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