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作响的西北风刮着,杨柳紧了紧身上穿着的花布棉袄。
没错,就是花布棉袄,蓝底白碎花斜襟儿带扣子。
穿在身上除了有些“俗气”以外,还挺保暖。
用杨柳的眼光看是有些俗气,但在这个时代,在岭山大队,杨柳身上这件花棉袄绝对是很拉风的存在。
当然,这件以杨柳的审美是绝对不会给自己置办的棉袄,很是有些来历呢。
前些日子过重阳节,杨柳特意在交易平台上换到了两瓶白酒,又拎上了两盒麦乳精及两包糕点去了大队长家。
平时没个由头也不好送东西,现在总算是逮着个节日,杨柳还是想表达一下心意的。
大队长平时可没少照顾她,就拿秋收之后捆苞米杆来说吧,以杨柳的力气得和村里人一起装车卸车什么的,可大队长却给杨柳安排了个捆苞米杆的活。
尽管杨柳不觉得运苞米杆装车卸车什么的多累,但人家大队长毕竟照顾了她,她还是知道感恩的。
大队长媳妇儿一再推脱,最后还是大队长发了话,大队长媳妇儿才将东西收下来的。
不过人家也没打算白收,这不,这几天就巴巴的送来了一件新棉袄和一双新棉鞋。
大队长媳妇儿还很是会说,“小杨知青,婶子这辈子没啥拿得出手的,就这做衣服的手艺艺还成。我知道你们城里姑娘爱俏,特意给你选了花色鲜亮的花布。还有这鞋和这衣服多配呀,明天正好上我家吃饭,就穿这一身,快!你试试,让婶子看看,还有哪里需要改的。”
当杨柳换上新衣服,大队长媳妇儿看的眼都直了。
“小杨知青你看,我就说老婆子我眼光好吧,这件衣裳显得你更白更俊了。”
小半年的时间,杨柳虽然日日卖力气干活,可就像开了挂似的,日渐清丽起来,就连皮肤都变得细腻白皙了不少,往那一站,已经初具了一个美人的模样。
大队长媳妇儿心里那个美呀,就小杨知青这长相,怕是再过上一两年,说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儿。
想到自己那个傻乎乎的小儿子,大队长媳妇儿心里更觉火热。
要是小杨知青真能给她做儿媳妇儿,那就好了,这孩子她是越看越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