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长辈拜年,王母与王安礼夫妇、王旉王旁夫妇忙着给压岁钱,一干仆婢、扈卫尽皆有份。王府阖家不出,围在火炉旁,其乐融融。
从初二开始,京城便陷入了节日欢快的海洋之中,全城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城中居民除了拜年便是逛游各种集会。汴京百万多人口几乎全涌上街头,再加上周遭商贾入京贩卖货物,真真是全城皆游客,喧嚣满京华。
王家在京师人脉极广,既要外出登门拜年又要在家招待拜年客人,好在祖孙三代齐上阵,倒也安排的井井有条。
一直忙碌到初八,才算结束了迎来送往诸多繁琐事务。初九,王安礼回舒州“开印”。初十,上元灯会舞动汴京城。
道教的“三元”,正月十五为上元,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是道教的三个节日。三元节要张灯,从宋朝初年便有了,后来到了太宗淳化元年,免去了中元、下元张灯,只保留了上元的灯展。
元宵灯节,既有自上而下的组织,又有自下而上的参与,既有朝野同乐,举国同欢的一面,又有兴师动众,民力不堪负载的一面。
蔡襄守湖州,为了在元宵节拚凑太平盛世的场面,竞命令不管家贫家富,民间每家人上元夜必须点灯七盏。有陈烈者,作大灯长丈余,大书一诗于上,其诗曰:“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聚哭。风流太守知不知,尤恨笙歌无妙曲!”
而百年后,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记述:“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是后来流传的一句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源起。
归根究底,古时娱乐节目贫乏,百姓在重大节日集体出游,赏灯逛集会,也算是难得的免费观摩机会,自然是趋之若鹜、游人如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