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的先河。
要知道王安石变法时为打击元佑党人而制造的乌台诗案,受牵连的仅苏轼一人而已,最后还由于曹丹姝求情,贬官也只是贬到湖北黄州。至于司马光本人,虽然在变法期间离开朝堂,但依旧可以安心着书《资治通鉴》流传后世。相反在打击熙宁党人的时候,株连之广早就超过了乌台诗案,就连元佑党人中的自己人吕大防都说,此风一旦形成,恐怕日后我们也会享受这种待遇,因此积极为蔡确求情。
作为旧党元佑党人的总后台,高滔滔完全支持司马光废除所有新法,不管是不是对国家有利,只要是新法就统统废除。这种不顾国家利益,只求路线正确与否的施政方针,彻底葬送了赵宋崛起的希望。
事实上,王安石实施变法以后,国防上的两大举措就是裁兵法和将兵法,凡是满五十岁的士兵必须退役,定期还举行体能测试,中央禁军不合格的士兵就调到地方厢军,若还不合格就予以辞退,同时重新整编全国军队,每支部队专门配置负责军事训练的将领,不影响换防,地方也不得干涉。
经过王安石的这一番改革,北宋军队战斗力达到建国以来顶峰,熙宁五年,大将王韶率领宋军出击熙河,即今天的甘肃临洮一带,收复熙州,河州,洮州,岷州,叠州和宕州共六州,对西夏形成包围趋势,证明了王安石变法在国防上的成功。
但是废除新法以后,赵宋军力再次陷入一蹶不振,而且还向西夏割让陕北安疆,葭芦,浮图和米脂四寨,妄图以割地求和平。结果呢,养虎为患罢了。
为了解决大宋财政困难的根本窘境,王安石通过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税法的改革方针,一边进行开源,另一边则限制大资本和豪强,并且精简地方官员,减少不必要人事开支,成果也是极显着的。毕仲游于元佑元年《上门下侍郎司马温公书》中说道:“今诸路常平,免役,坊场,河渡,户绝庄产之钱粟,无虑数十百巨万。如一归地官(指户部)以为经费,可以支二十年用。”
坦率地说,高滔滔本人廉洁,对家人要求很严,为自己家族修建宅院,用的都是自个积蓄,不用公家一分钱,对于侄子想借她影响力要更高待遇的想法,高滔滔也予以拒绝。所以女中尧舜虽然是司马光的吹捧,但就领导者个人品质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