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秋敛。”是王安石参照起其在鄞县“贷谷与民,立息以偿”的经验并着重参照了李参在陕西贷钱还谷的经验制定并颁布的。其目的据王安石称是“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出,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裒多益寡,而抑民豪夺之意也”。但这样一个说来是为民兴利的好法却产生了严重的弊端:首先,青苗息钱远超出二分利。按青苗法规定,对贷者二分取利,年息四分,这已经不是什么薄利,况且有的地方多达三分,年息高达六分。其二,借时给粮而粮价高,还时折钱输纳而粮价低,利息在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其三,官府收息钱过急,农民深受其害。如山阴县,“正月放夏料,五月放秋料,而所敛亦在当月,百姓得钱便出息输纳,实无所利。”
显然,其初衷是为国为民的,但在新法实施过程中自上而下层层偏差,导致了悖离原轨。更可恶的是,拗相公听不见任何反对的意见或建议,不论好的坏的,统统一棍子打死,实在是……太霸道了。如此弄权专权之人,又怎能俘获天下民心?纵然其有天纵之心,在李节看来,也是天下之敌。
李通判兀自出神,忽而瞥及王棣斯斯然坐下,铺好稿纸,提笔悬肘转腕,一瞧那姿势,便是个长期浸淫于书法之道的。
够沉得住气的,李节颇感意外,这王家三郎才十六岁吧,养气功夫倒是不错,还生了一副好皮囊,较之乃祖更为顺眼。这二年来,王家小子声名鹊起,俨然成了江南文坛年轻一辈的领军人物,却也不算太过惊世骇俗。王安石王雱父子二人,仅文才而言,举世皆誉,到了王棣这,若是泯然众人,那才是叫人意外呢。也罢,国家抡才试举,怎可公器私用,且看这小子的真才实学如何。
半个时辰后,王棣搁笔,拿起稿纸看了看,似是在吹干墨水,而后轻轻放到一边。
这是……写完一道题了?答的是大经题还是兼经题?
李节看了看沙漏,从王棣抬笔到搁笔,的确只有半个时辰。他平素写字时,若是心无旁骛,半个时辰倒是可以写上好几百个字,但多是用的行草。可科举答题是不允许用行、草的,只能是用楷书,那小子能写这么快?
科举自隋发展至今,可谓是渐趋成熟,有了一套相应的完备机制,但在试举答题时相对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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