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几乎所有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的元首,都需要进行财产公示。
与此同时,另一边,历朝历代的皇帝们看到这里,纷纷对此做法表示不认同。
一国之主,掌握全国至高权力,地位尊崇无比,威严不容侵犯。
让一国之主面向所有人公示财产,这有损一国之主的威严。
假如他们要效仿后世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一条是绝对不可能加入的。
总之一句话,既然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那就只能对官员们实行,绝不能涉及到帝王。
【另外,如果官员一旦出现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等现象,轻则被处一定数目的罚款,重则要吃官司、坐牢。】
大明洪武位面。
朱元璋点了点头。
要推行官员财产制度,自然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不过,后世这些惩罚措施,在朱元璋看来有点太轻了。
他认为,对于这样拒不配合申报的官员,就该从重处罚!
日后大明要是推行这一制度,胆敢不配合的,一律处死!
【接下来是英国。】
【刚才我们已经说了,1883年的时候,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首部关于,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
看到这条规定,历朝历代众多古人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念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很明显,英国这条规定的描述,完全符合这一罪名的定义。
【并且,在财产申报表中必须写清如下收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和免费旅游等好处,从事咨询、写作、讲学等活动的所得,以及协助进行经营活动的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