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不小心碰伤了,她们变成了白衣天使,给他们治疗包扎。
那时的李连杰年龄应该不是太大,青春潇洒,特别是他那一双能够讨女孩子欢心的眼睛。偷吃了人家的狗,结果差点把自己赔给了人家。当时李孟还有些心疼呢,放着那么好的一个女孩不要,却要出家当和尚,也许注定又是一段无法结合的情感,女孩子会等他一辈子吧,明明知道不可以,还是情愿在少林寺的山脚下设一草庵,相守终身,这是一种何样的痴情女子呢。也许她很了解和尊重心中的爱人吧,你以少林为家,以武术为伴。我以草庐为家,以相守为伴。这样的痴情儿女多些好呢,还是少些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