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
范煜在酒店的房间中徘徊。
看着桌子上,刚才和孙女拿的化妆品。
以及让人去买的奇怪衣服。
开始纠结要怎么装扮。
丝袜肯定是要穿一条的。
为了凸显出视觉震撼感,他决定两条腿,一边一种颜色。
左腿白丝,右腿黑丝。
黑白双煞,这还不迷死王小友。
花边牛仔短裤凸显青春靓丽。
上半身需要露肚脐,然后低胸装,头发也要染一下,戴上一个猫耳发饰。
睫毛可以戴假睫毛,打一点眼影,嘴唇一定要烈焰红唇才够迷人。
还要喷一些口气清新剂,接吻不尴尬。
到时候背景音乐响起,摄像头会对着他,投放到大屏幕。
必须要惊艳一下王小友。
最主要的还是要练练歌。
歌曲表白,这可很考验嗓门功底。
绝对不能够咳嗽吐老痰。
“先喝点化痰颗粒吧!”范煜一直为明日准备着。
“咳咳,先清唱一首,找找感觉!”范煜捏了捏自己的嗓子。
他拿出手机,寻找着歌曲,最后决定一首十分具有代表嗓音的歌曲。
“向天再借五百年!”
他手机放着扩音,曲调响起。
那略微沙哑的嗓音,仿佛是岁月沉淀的音符,缓慢低沉地从喉咙中流淌而出。
“:沿着江山琪琪呼呼温柔得曲线”
每一个音符都带着时光的痕迹,有着浑厚而深沉的韵味。
高音部分更是无比浑厚。
“:康,贴替贞贞,大便,碗里可剩,我蹲在粪坑狼吞进我肚日月旋转”
“”
范煜对自己的声音无比满意。
声音里仿佛蕴含着一生的故事。
有历经沧桑后的沉稳,也有对生活的感悟与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