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算算,程秀约莫有五年未归了,站在村口都有些近乡情怯,所幸发小还是如从前一般亲切,亲自来接,还早早备了好一大桌酒菜招待。
发小变了样,发小家也变了样,出去走走瞧瞧,甚至整个村都变了样,显然是比从前清寒苦顿的样子强了许多。
一番对比,似乎只有自己停滞不前,正忧怀之际,发小酒意上头,拍着他胳膊道:“怕什么,你明日去将那灵根缝合的活儿做了,自然就有一大笔钱,依我看也别再蹉跎去考什么济世楼,白吃那份苦。”
程秀手里的酒杯“当啷”一下砸到地上,怔怔的。
他到这时才知晓这个缝合的活儿是灵根缝合,是不折不扣的脏活。
夜半乌云蔽月。
他终于在摇曳的烛火中发现发小家中壁柜里藏着的,不再是什么药材了,而是一根根萎缩的灵根,密密麻麻,看得他头皮发紧。
一根灵根背后就是一个人。
程秀牙关打颤,立时站起来,意思是决计不能接这个活。
发小的酒同时也醒了,默声片刻,问他是否看不起自己干起这般行当,没等他回答就突兀地给了自己一巴掌,紧紧抓住他的手,声音哽塞。
“可这能挣到钱。”
钱。
一提起这个字,程秀又闭着眼不得不坐回去。
想起在济世楼里一把小米煮一锅分三顿吃的日子,想起冬日缺少炭火满手冻疮翻不动书的日子,想起收交学费时装作翻衣袋备受鄙夷的窘迫日子。
终究是叹气,想着就做这一回,一回就好。
次日天白鸡鸣时分,他早早上路,去到人家家里,是给这大户的儿子移植缝合灵根。
小少爷天生的灵根不佳,不是修仙的料,这才想到移植。
程秀这一整个早上都木木的,手脚也发凉,直到把那灵根泡进药水里,萎缩的灵根重新活过来的一瞬,才陡然瞪大了双眼,顿时打翻药水,伏在一旁捂着肚子剧烈呕吐起来。
活过来的灵根,是他哥哥程悯的。
他下辈子也不会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