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营活动。
戈辉在大会上确定了未来的北方经济特区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实行有限开放有限自由的全新的“双限”经济政策。
这个全新的经济政策,总结的说,就是五个“坚持”即,坚持发展工业化不动摇,坚持抓好军队建设不动摇,坚持发展农业生产不动摇,坚持发展教育事业不动摇,坚持修公路修铁路不动摇。。这五个“坚持”通过朝阳人民广播电台的电波飞向大江南北,黄河上下,长城内外,再经过多次转播,飞向欧洲,美国,飞向亚洲各地。
经过为期三周多的会议,最后顺利通过了成立大清国北方经济特区的决议。同时还颁布了《北方经济特区基本法》。这个“基本法”是戈辉与伍廷芳、沈家本、施肇基等四人共同起草的,然后拿到大会上通过的。戈辉不和这些官员们讨论,直接通过,不足之处,以后再加,不合适的地方,以后再改,先把法律颁布了再说,就是要先解决“有”的问题。
大会上还颁布了《特区民法》和《特区刑法》。
《特区民法》大量参考了法国的《拿破仑法典》,结合《大清律》,结合当前大清国的国情,北方经济特区的现实情况,修改之后得到的临时民法。
《特区刑法》参考了德国和法国的法律,又大量综合了现在的《大清律》,修改之后得到的。
还特别颁布了《北方经济特区环境安全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成立了环境安全和反野生动物偷猎局(这是一个部门,不是两个部门)。这部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法规中,写明了保护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海洋,禁止胡乱砍伐森林,禁止围湖造田,禁止草原开荒,禁止向河流海洋倾倒垃圾等等,上百条规定。颁布这个法律,在社会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特别是对很多以打猎为生的人影响最大了(其实,正常打猎是允许的,允许使用单响步枪狩猎,只是不允许使用自动和半自动武器大规模狩猎)。当然,一定会有很多不妥之处,但是先解决“有”的问题。完全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的修改,最后达到完善。
大会上还成立了北方经济特区“临时议会”,选举戈辉担任北方经济特区总督的职位。选举原农业总局局长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