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不好你,回头泊常哥知道了,能把我撕了。”
肖燕燕看了一圈,也感受到周围的目光。
再听厉晟这么说,挽住余笙的胳膊,非常骄傲。
“那也是我们余笙有魅力!”
余笙回来后,很少参加这些聚会,不过这些凝视的目光倒没有带来什么困扰。
从小到大被凝视的目光太多了,这些都是小儿科。
她一向不在意这些目光,只当是好奇罢了。
跟着肖燕燕一起,端了杯饮料,找了个不那么显眼的位置坐下,看不远处舞台上的乐队唱歌。
这是一首民谣小调,非常舒缓。
歌手坐在椅子上,一边弹吉他,一边轻声唱,悠悠道来,如同在讲一个自己的故事。
余笙很喜欢这种歌曲,很治愈的感觉。
一曲终了,仿佛故事讲完。
余笙忍不住为他鼓掌。
那位歌手听到余笙的鼓掌,抬起头看过来,冲她笑了笑,然后挥手下场去了。
民谣歌手下台后,现场热闹起来。
随即上台的,是一个摇滚乐队。
几乎是上台的那一瞬间,整个party现场就被点燃了。
源源不断的人潮从四处走过来,围到舞台附近,更让台上的乐队卖力演出。
旁边的肖燕燕也有些小激动,喝了一口饮料,也站了起来,往人群中央走去。
余笙这个位置本来是看演出的绝佳位置,结果人一多,视线就被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