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宴看着一块一块的野猪肉,从野猪身上拿了下来,不足片刻,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就只剩下一张皮了。
要不是谢宴喜欢吃带着骨头的肉,于月回能把骨头都剃干净。
做这事情,她十分拿手,能把那骨头剔的,比狗舔的都干净。
谢宴盯着那张被剔得干干净净的猪皮,满脸惊讶,目光难以置信地在四周来回扫视,确认再三,这真的就只是一张光溜溜的猪皮,上面竟连一丝肉末都没留下。
他猛地转过头,看向于月回,眼神里满是佩服,由衷赞叹道:“媳妇,你可太牛了!就你这一手绝活儿,别人学十几年都未必能赶上!”
于月回轻轻晃了晃手腕,笑的肆意又自由,轻描淡写地说:“这有什么呀,不过是做多了熟练罢了,没啥技术含量的,谁做的时间长了都能这样。”
谢宴:“·····”
要不是知道于月回的性格,他都会以为,于月回是在凡尔赛。
据他所知,此前于月回从未做过分肉的事。今年,是他提出不要把打到的猎物全卖了,得自己留一些,从那之后,于月回才开始亲手分肉。在此之前,这项工作一直都是由老张负责。
就这么点时间,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简直就是天才。
可于月回自己打心底觉得,分肉不过是熟能生巧,只要多练习,谁都能做好,压根没觉得这有什么厉害之处。
不过,对于谢宴的赞美,她还是感到十分开心,毕竟,又有谁会不喜欢被夸赞呢?
趁热打铁,于月回挥着刀,拿出另外一个大盆,对着那边的鹿开始了同样的操作。
于月回有了前面的练手,于月回下刀的速度更加快了,看的谢宴心惊胆战,大气都不敢出,更不敢说什么,怕影响到于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