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暂时放下打土坯,凑上前屏息以待。

    第一个打开的是范江做的木盆。

    毫无意外的上面出了一层黑毛。

    “不对啊,我仔细洗过手了,还用阿娘买的胰子洗了好几遍,就连指甲缝都是干净的才拌酒曲!”范江困惑的喃喃道。

    第一次试做,每个人只做了一斤的大米,损失不大。

    除了水清范进,其他人仍然心疼不已。

    范江总结经验道:“是不是不该用手啊?我应该用筷子拌才对!”

    听到应该用筷子拌,其他三人立马心也跟着提了起来。

    她们也是用手拌的!

    第二个开的是星回做的。

    棉布一掀开,没有黑毛黑点,围绕了一圈的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水清用勺子舀了几勺放在每个人面前的碗中,给大家品尝。

    “酸的?”

    “确实有些酸。”

    自家吃尚可,卖是肯定卖不出去的。

    星回焉焉的退到一边。

    连着两个失败,胡母眉头皱起,心思凝重。

    “没事,没事,第一次成功的少,多试试就好了。”水清安抚道。

    胡母想的是那可是金贵的大米,一直做不好得浪费多少。

    想不到第三个胡母的一开出来,竟然成功了!

    “娘做的不一样!甜的,还有酒味!”胡文华尝了一口,率先喜悦的喊道。

    “真好吃!这比米酒好喝哎。”几个小的惊喜道。

    水清也觉得酒酿比米酒好喝,不过会买米酒的人大多是汉子,他们更喜欢酒味重的米酒。

    有了胡母托底,一大群人心稍微定了些。

    最后开的是晏秋做的。

    盖子一打开,扑鼻的酒酿香甜气味。

    “奇怪,明明米的泡发时间一样,蒸的时间也一样,酒曲一样,做法一样,怎么大姐做出来的就连气味都好闻!”范江皱着眉头想不通。

    水清: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是每个人手上的菌群不同,有些人适合有些人不适合。

    从玄学的角度上来说就是没有道理可讲,有些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事实证明,在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