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太平天国之东方醒狮 > 第178章 公案(4/4)
前方暴论,避雷请跳过。

    并非乌鸦污蔑洪天王,洪天王暴虐与极端的确属实。

    洪秀全四次科举落第后,把基督教教义与民间信仰杂糅,宣称自己是「上帝次子」,还借梦境神化自身权威。

    他要求信徒砸毁孔庙、焚烧儒家经典,称其为「妖书」,甚至把未参与拜上帝教的村民视作「妖魔」,发起「杀妖」运动。

    1851年金田起义初期,他以「掌心红润者即妖」为由,下令处决拒绝入教的广西乡民,屠杀数千人,将宗教狂热与暴力紧密相连。

    1853年定都天京后,他的暴虐极端更是变本加厉。女官开门稍慢,或没及时清洗他的黄金夜壶,就会被以「不敬天父」之名杖毙或斩首;

    1856年,他处决了曾救过他命、却质疑《圣经》解释的曾水源。用酷刑震慑信徒,强化思想控制。

    太平天国占领区强制推行「毁儒灭佛」,焚烧书院、屠杀僧侣,还改写汉字(如「国」改「囯」)。

    经济上强制实行「圣库制」,没收民间财产,致使江南手工业崩溃。

    《天父诗》是太平天国1857年刊印的官方宗教文献之一,最初由英国大不列颠博物馆和剑桥大学收藏。

    1932年,清史学者萧一山将其影印并整理出版,后被国内学界认定为太平天国原始文献。

    该诗集收录了洪秀全所写的500首诗歌,其中476首是定都天京后专为管理后妃而作。

    据《天父诗》记载,洪秀全规定妃嫔「夜夜睡不同床」,违者杖责;宫女服侍时要「目不对视」「声不闻笑」,否则处死。

    1857年,他因杨宣娇未及时行跪拜礼,命人将其鞭打至昏厥。

    还有多首「天父诗」威慑部下,如:「亮起跪求要虔诚,亮未救缩莫起身,亮红速跪速救乌,一个起身不容情。」

    这里的「亮」代指「火」,即发怒时臣民必须跪求饶恕,违者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