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彬任书吏,负责记录。”
“陈云轩任保长,负责维护秩序。”
“原告青石村,张淑兰、苏若雪、薛同萱作为村民代表。”
“被告采花贼嫌疑人,分别为赵勇丰、王明教。”
刚念完组成人员名单,众村民便又对这新鲜的流程感到兴趣。
见识过官府审案子的村民也感到新奇,一般来说都是某个人去告某个人,怎么这下子变成一个村去告某个人了?
以村名义去告人的,往往都是有极大冤屈联名上书。
本案虽算不上多大冤屈,不过要以村子的名义去查这两个人倒也算正常。
至于本案的组成人选,林同曦也是花了一番功夫才进行调整。
首先是主审官,威望高的李村长和赵族长都不在,按照递补原则,则轮到了周铁柱。
刚好陈云轩和周铁柱互换位置,再加上周铁柱是外姓,看起来不会偏帮某一姓氏,算是最为合适的人选。
副审官则参照上一次,李家、赵家分别有一位代表,作为长子的李文远和赵守中则最为适合。
记录员找了周铁柱的弟弟周文彬,算得上是这村里少数会写字的人,林同曦便亲自教他如何写会议记录。
村民代表则找了张淑兰、苏若雪,二者皆是女性,能代表李氏。
前者热心,后者是自己队伍的人,也算是适合的人选。
至于林同曦嘛……本质是没有变的,换了个好听的名号罢了。
只不过林同曦给自己挪了一个位置,坐在了主审官右手边,另外把周文彬也调到了右手边。
副审官则统一丢在周铁柱的左手边,虽说不符合位置尊卑原则,但大家都不介意,加上都是为了工作便利,便很快达成一致。
“第二个环节,介绍案情。”
“案发时间为晚上,在李氏熟睡时,一名黑衣人进入其房间试图行不轨之事。”
“李氏大喊,吓跑了淫贼,接着村民就开始寻找淫贼。”
林同曦大致描述一下了当天的情景,同时将淫贼的嫌疑人锁定为赵勇丰、王明教二人。
“请主审官周铁柱陈述一下当时情况。”
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