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双蜷缩着身子,止不住地发抖:“大人,这疤是我去偷果时,被那守山的狗咬的,您不信可以去问。”
林知夏看着眼前的年轻男子,他眉头轻皱,双眼微微垂帘,只一个动作,就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委屈。
他只是想示弱,眼睛却暴露了一些下意识的习惯。
要知道,表情和眼神是伶人的基本功。
刘光瑞道:“不只脚上,他手臂上还有像鱼鳞一样密密麻麻的疤痕。”
“戏园体罚时最常用线香烫手。”林知夏清冷的嗓音惊得小双猛然抬头。
四目相触刹那,小双身子一滑,跪倒在地上。
“大人明鉴,我我确实在戏园里待过,但那是小时候的事了,我吃不了那个苦就逃出来了,若不是杜府买下我,我还是个乞丐,我真没有杀人!”
说着,他不停的磕头,他力道不小,额头上很快就红肿一片,隐隐见血珠滚落。
站在地牢里的,都是见惯了血腥的人。
没有人怜悯他,只有“咚咚咚”额头触地的声音在廊道里回响。
刘光瑞将人交给狱丞审。
若是平民,没有证据还不好动刑,但对方是贱籍,又没有保人,即使招了都得多审一遍。
林知夏没说什么,池翰和刘光瑞也不是没分寸的人。
从地牢出来,池翰没有立即回家,特意绕去了书房。
他滴在刘光瑞桌案上那几滴血迹,此时已风干,还好好在那躺着,并没有吸引到蚂蚁。
刘光瑞轻笑出声,拍了拍对方:“走火入魔了你!”
池翰默默地将血迹擦去。
志怪话本子里怎么说的,血和人一样,都有独特性,难道林大人的血真比他的香甜。
翌日清早,狱丞来回禀。
审了一晚上,小双还是坚称他没有杀人,常用的刑罚都用了。
他们手上没有任何证据,也不敢太过火。
薛姨娘院里服侍的人问过好几回,没人见过薛姨娘与杜陈枫私下见面。
而杜陈枫是应天府人,离乡十几年了,也没查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池翰正为此苦恼,直卫来禀,万府有个嬷嬷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