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吃着红烧肉看戏的温夏:“……”
嘶,这段原书好像没写。
不过,自从陈二邶下线之后,郑瓷确实没再去城里邮局拿过信。
郑瓷又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回头,匆匆和温夏说了句“抱歉”就也抬步出了国营饭店。
许泽哪怕反射弧再长,这个时候也确定刚才那个女的不是温夏的朋友,不过这些他都不怎么在意,见温夏的碗空了,又给她夹了一筷子凉拌猪头肉。
不得不说,国营饭店的厨师是真有两下子,所有的菜都做的非常好吃。
“哎,”温夏收回思绪之后,突然抬头去看一旁认真吃饭的许泽。
“嗯?”许泽将嘴里的饭菜咽下去,撩起眼皮去看她。
“刚那个女知青长得好不好看?”
温夏也觉得自己突然问出这么一句话怪离谱的,但只要一想到刚才许泽帮着郑瓷去挡陈二邶,就想“啧”一声。
“啊,”许泽将筷子放下。
“啊什么啊,说话,”温夏斜睨了他一眼。
“不知道,”许泽皱了皱眉,“我压根没注意她的长相,就以为是你的朋友,后来看你的反应觉得应该不是,就再没关注。”
温夏:“……”
两个人在国营饭店吃完饭出来的时候,已经快一点半了,太阳高悬头顶,正好有卖冰棍的,温夏去买了两根冰棍,然后才往黑市走。
说是黑市其实就是一条胡同。
不知道的人走进去,逛个圈都不可能找到交易物资,买卖东西的地方。
温夏知道的这么多,主要也是温之福两年前来拿温冬邮寄的包裹,在路上给一个人帮忙背了一路的背篓,才知道他有门道,进城去黑市卖抓到的野鸡野兔。
温之福一路背着背篓,认识了巷子里的一户人家,所以在知道许泽能抓到猎物的时候,李荷花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
另外,温夏也记得原书中女主找黑市的经历,所以只要钱够,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但许泽不知道,他看着温夏上去就敲一户人家的大门,还以为是认识的人,没想到过来开门的是个络腮胡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