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了报警。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很恶劣的事情,得到了当地警局的高度重视,并且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和抓捕。
这一来二去的,我也被牵连进来了。
现在属于是,那几个家伙连续作案,性质极其恶劣,是肯定免不了一番牢狱之灾了。而他们又被我打成了残疾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开始动起了脑筋,他们试图通过控告我,逼迫慈心庵的受害者尼姑出具谅解书,以达到减刑的目的。
按照他们的意思,如果慈心庵的受害者尼姑愿意给他们写谅解书,那么他们才愿意给我写谅解书,否则就让我一起进去坐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若被告真诚悔罪、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可依法从宽处罚。但强奸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此类案件的从宽幅度会“从严掌握”。因此,他们算是找到‘漏洞’了!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你们私下商量一下,要不要给他们写谅解书。”警察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