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饿到第四天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放下了自尊,将自己的脸抹的很黑,然后找了个地方蹲下来,面前放了一个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碗,正式开始了我乞讨的生涯。
而这,已经是我能做到出卖尊严的极致了!
我没有办法像其他流浪汉那样,去偷,去翻垃圾堆。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不说宁死不屈吧,起码也是很硬汉的。我能吃苦的程度,远超常人!
可是,当我开始降低了自己的底线时,我发现,其实乞讨也没什么的,反正没有谁认识我。
没有谁知道我是陈焕新,更没有人知道我是周尘。
是的,我曾经遇到过从我面前经过王丽娜,她还看到了我,可是她并没有认出来我,看了一眼就走了。
她的眼拙,更加助长了我自我放逐的气焰。
我越发心安理得地接受自己乞讨的命运。
直到,那个女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