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热水,给她们按摩,一整天什么都不做就抱着她们甜言蜜语……”
“啪。”
“混蛋,你去死吧!”
果不其然,某男话还未说完,这身上就先挨了一记如来神掌。
“你还说是吧。”
“哈哈哈,媳妇你这是吃醋了吗?”
顾顺顺不顾南荞反抗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将刚才一脸的玩世不恭敛去换成一副正经无比的样子。
“媳妇,你听我说,我发誓,我是第一次这样对一个女孩,我也知道买那个东西丢脸,我也有我的大男子主义,可这些东西到了你的面前它们好像就变得一文不值了,你不知道刚才在超市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可只要想到你还在酒店等我,就觉得面子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至于红糖水,是我奶奶告诉我的,她以前最爱挂嘴边的话就是她生理期的时候,我爷爷给她煮红糖水,她说那种感觉超幸福,所以我也想让你体会一下那种幸福的感觉。媳妇,我知道我以前不靠谱,但人是会变的,现在我比谁都清楚自己对你有多认真,我爱你,真的爱你。”
这是顾顺顺的肺腑之言,有句话怎么说的?花心的男人,他一旦认真起来深情的可怕。
“媳妇,我想好了,过几天就带你去见我爸,接着是我的家人,然后我们就结婚好不好?不瞒你说,以前我觉得结婚是傻子才会做的事,现在我居然有种迫不及待成为傻子的冲动。我什么都不想,就只想和你结婚。”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南荞除了说“好”还能说什么?
这一刻她相信了一句话,“不管以前被伤的有多深,总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原谅之前生活对你所有的刁难”。
错的人终会走散,对的人迟早相逢,女孩子啊一定要找一个喜欢你的,因为他会为了你不要命,而你喜欢的,他只会要了你的命。
这话,没毛病。
北城中央商务区的某幢大楼高层里,一背影就能惹人浮想联翩的男子正在透过偌大的玻璃窗俯瞰这座全球知名城市的风光。
此时,他身后的特助正在有条不紊地向他汇报这一周的行程安排。
“3月1日晚18:08,北城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司上市庆功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