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城。
而是在彩云省的中部地区的一个小县城里。
一去就得几个小时,而且还交通不便。
要先坐车到临近的市区里,才能转车到那个县城里。
到了县城里还不算,还得上山。
一套行程下来,没个两天是到不了的。
这回要去千户苗寨,赵为民直接把喀秋莎也给带上了。
……
凌云县,三人刚才一架马车上下来。
一路上坑坑洼洼,巅得人屁股疼。
王有为差点没把中午吃的饭都给吐出来。
站在路边抽了两支烟才缓过来。
“为民啊,早知道这么颠簸我就不来了。”王有为忍不住抱怨,“你说咱们为啥要找罪受呢?没事来这个地方?”
“来都来了。”赵为民只能尽量宽慰他,“反正这里也能抓到穿山甲!”
想到回去之后还得经历这么一趟,王有为是想哭的心情都有了。
“我觉得这个地方还挺热闹的。”
喀秋莎看着路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心态倒是不错。
不得不说,这里的确是挺热闹的。
甚至比彩云省的省城,春城还要热闹许多。
所谓的热闹,就是人烟气。
这里人烟气更足,大家在街上闲逛买东西。
闲聊的都啥都有。
虽然看起来都不富足,但至少能看得出人情冷暖。
“咱们今晚住哪儿?”王有为抽完烟,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这里的住宿条件应该没有春城好了吧?”
“肯定没春城那么好。”
春城怎么说都是省会城市,虽说在这个年代。
还是有些好东西的!
果不其然,三人找了半天。
问了许多当地人,才找到一家招待所。
说是招待所,甚至比他们镇上的招待所还要查许多。
昏暗逼仄的小房间里,出了一张床之外其余得东西都没有
甚至照明都得点煤油灯。
屋内潮湿得不行,一股发霉的味道。
头顶上全是蜘蛛网,走进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