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飞驰而去。
兴华公社,路途遥远,从这里出发,往西有五十公里。
陆明洲心焦火燎,骑马一路疾驰。
“驾、驾、驾!”
大黑马扬起蹄子,迎着风雪,精神抖擞,往前跑去。
冬天里骑马,确实谈不上舒服。
风像刀子一样,嗖嗖地往身上刮,军大衣往后鼓起。
尽管戴着围巾,将口鼻围得严严实实,还是会感觉冷空气直冲肺管子,喉咙又痒又疼,忍不住想咳嗽。
最惨的还是手,尽管戴着狼皮手套,还是会感觉到,手指被冻僵,握缰绳都困难。
但这一切,对陆明洲而言,只是稀松平常。
超凡的毅力,是兵王的必备素质否则,人人都能成为兵王。
一个多小时后,陆明洲的帽子上,结上了冰愣子,眉毛上都是雪白的颜色,挂上了厚厚的霜。
兴华公社,东山屯还是到了。
这里位于呼玛县中北部,在呼玛河的上游。
一路上,可以见到烧枯的桦树和松树,尽管冰雪覆盖,还是能闻到烧焦的味道。
枯黑的树枝,在北雪的掩盖下,显得更加分明。
寒风吹过,呜呜作响,景象看起来分外悲凉。
前面,有一个民兵岗哨。
机耕路上,横着一根木头。
来人出示介绍信后,才允许进入,陆明洲也不例外。
值班民兵看了看介绍信,又看了看他,冷冷地说:“陆团长,这里不是十八里公社,你来到东山屯,就要守东山屯的规矩。”
“什么意思?”
陆明洲心中不悦。
“没什么。我知道你想给陆明远出头,但这件事,要问过我们东山屯,同不同意!”
“也就是说,你们打人还有理?”
陆明洲也来了脾气。
“这么说来,你就是来闹事的?不好意思,不允许进去!”
值班男民兵随手将介绍信揉作一团,扔在地上。
被风一吹,咕噜噜,滚到五米开外。
陆明洲脸色一沉:“捡起来!”
值班民兵咧嘴一笑:“要捡你自己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