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再少。

    可她就是喜欢写故事。

    之前她还发愁,不擅长经商的她是要去找份工作好还是去做点小生意好。

    现在她不愁了。

    她要拾起上辈子的作家梦,做自己喜欢的事。

    她觉得,能够坚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还能把这件事变现,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有想法就马上行动。

    见周景然还没回来,她进他的房间,拿了一本草稿纸,还有一支笔回来。

    亮着灯泡,开始创作。

    她打算像陈小敏那样,先写一篇三千到五千字之间的故事。

    等在《故事会》那边,混出个名气,她再写连载。

    上辈子在老家,没有电视,也没有其它娱乐。

    识字后,每天到村长家借旧报纸看。

    那些旧报纸上就有连续故事,每期连续一章节。

    看到自己喜欢的故事,就像吃了某药上瘾了一样。

    每天都等着邮递员送报纸过来给村长,每天村长家的人看完报纸了,她再借过来看。

    那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等更新的滋味,真的很折磨人。

    唐如宝一写就写上了瘾,也有可能是白天睡足睡够,她写到凌晨都不觉得困。

    上辈子创作,是用电脑的。

    现在用笔和纸,写完一篇三千字的故事,手指和手腕发酸。

    她一边轻揉着手腕,一边检查错别字。

    修改好错别字和自己觉得不够完美和通畅的句子后,她又重新抄一遍。

    抄写的字更加工整,漂亮。

    抄完,她把草稿收起来,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

    回到床上倒下就呼呼睡着了。

    心中没有爱,就没有牵挂。

    觉都是一倒就入睡,这种状态真的太棒了。

    第二天,她拿着写好故事的信,来到镇上的邮局,花了两毛钱,把信寄往从《故事会》抄下来的地址。

    她没打算坐牛车,步行,能锻炼身体,还能省来回的车费4块钱。

    家里还有米和面,所以她只带了5块钱出来。

    除去邮费,剩下的钱,打算买些小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