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送人。
在逃荒之中,饥饱是最重要的,补充能量的同时,还能长肉,瘦子在逃荒队伍里是活不下来的,不仅是体力不支,还有就是,容易受压迫欺负。
见推阻不成,汉子看着手里的肉干,再看向江笠,忽地坚定道。
“好吧,我收了。我叫黑云,是水莲村的村民,你可以叫我黑云哥。”
黑云长得高,但四肢肉不多,有些瘦。他是极夜结束,第一天离村,跟上商队的逃荒村民,一路来,每天都能抢到白家夫人丢的肉,他也不贪,只抢一块,也是怕后面的人吃不到饭。
他是老好人,每当有新的村民加入逃荒队伍,他都会好心去提醒他们,多是感激道谢,从未有像江笠这般送肉的。
他能看出江笠是个心善的人,说这一番话的意思,便是逃荒这条路,他都会护着她和她的弟弟。
江笠扯一块肉干给他,也不只是道谢,还有就是借助黑云的高大,威慑那四个对她虎视眈眈的人。
也如她所料,那四人忌惮黑云,紧盯着她的目光只能收回。
江笠没有立即把肉干放嘴里吃,额头微微侧向江榆那边,见它朝自己点头,这才学着其他村民样子,大口咬着肉干,扯下一块肉纤维。
她之所以这般,当然是因为不放心。
也许是一路走来,极少遇到善良的高位者,这么一大块肉干,她担心里面下了毒。
不过以商队那些人的实力,要对付他们这些逃荒村民,就跟碾死地上蚂蚁一般简单,倒不用费心在肉干里下毒。
既然有木偶人的检验,代表肉干无毒。
她的一日三餐都被江榆包揽,嘴巴也养刁了,时隔许久,再次吃到熏干保存的肉条,味道虽一言难尽,但至少没有像矿场尾星宿那些人发放的肉干那般发霉。
不过这肉干也不新鲜,有一段时间了,只是对一年难得开荤一次的村民而言,即便发霉也能吃得下去。
江笠牙齿坚固,嘴里肉干尝着跟鞋垫子似的,肉味很淡,能吃出是肉,很硬也很难咀嚼。
纵使是人高马大的黑云,吃起肉干来,也需要用自己的口水浸软,等稍软一些再吃,就没那么难嚼。
他很珍惜手里肉干,咬下一口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