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普通朋友关系,就不会这么问了。
也不知道他们知道多少,想想还是老实回答。
“我跟她是男女朋友关系,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很少在一起。”
回答完,我反问起来:“这跟案情有关吗?”
蓝衣开始解释把我带来的原因。
“我们接到报警后,就盘查了交通事故的起因,最终从行车记录仪发现他的车祸是有人为之,他的车被人故意撞停,对方强行抢了一台笔记本便把一桶汽油倒上点燃离开。”
听到这,我心吓得砰砰跳。
难道包哥拿了人家的笔记本并杀人灭口?
这不合逻辑。
包哥跟他没仇没怨,只拿几万块的报酬而已,不可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