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长歌下班,又带了肉回来,宋母接过肉,嗔怪的跟长歌说道:
“姑爷,你别总惯着兰子,要是惯坏了可咋整,这隔三差五的吃肉,谁家的日子是这么过的,挣得多也不能这么造啊!”
长歌不在意的笑笑:“惯坏了也是我自己惯的,能咋整?继续惯着呗!”
宋母突然感觉自己已经饱了,看到闺女那能拉丝的眼神,气的去了厨房做饭,眼不见为净。
可心里也有些酸酸的,都是女人,都怀过孩子,可想想自己当初的日子,再看看如今闺女的日子,这男人跟男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远在靠山屯的宋队长,突然打了一个喷嚏,看看天,嗯,这是要变天了,得再加件衣服了,也不知道老婆子在市里过的习惯不,有没有想家。
宋墨兰扶着肚子出来,就看到自家男人下班回来了。
“当家的你回来了。”大眼睛里都拉丝了,接过长歌手里的包,挂在墙上,又拿过扫炕的笤帚,给扫了大衣上的土,这才帮着脱下大衣,同样挂在墙上。
“今天感觉怎么样?孩子有闹吗?”长歌问道。
“没有,都挺好的。”
宋墨兰笑着回话,拎过炉子上的水壶倒上热水,让长歌洗脸,然后再端上热乎乎的茶,入口就能喝。
这是长歌每天下班到家的流程,天天如此,在伺候他生活这方面,宋墨兰从不让别人帮忙,她的男人不能让别人上手,自家老娘也不行。
一切都是她自己来,哪怕怀孕了也是一样,上到头发丝儿,下到脚后跟儿,都被她打理的舒舒服服的。
宋墨兰给长歌的感觉怎么说呢,总结起来就是特别听话,你说啥她信啥,让她干啥她干啥,哪怕你说想上天,她都给你搭梯子。
有一种,你杀人她递刀,你放火她放哨的感觉。
哪怕是晚上瞎折腾的时候,都能由着你的心意来。
也不是说她没主见,只是在她的眼里,你就是她的全部,是她的天,能陪你去死的那种,即便是刀山火海都不怕。
这还是长歌第一次见识到恋爱脑的神奇之处,有意思的是,他居然不反感,难不成他还有大男子主义的毛病吗?不能吧!
试问: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