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大宋:人间为青天,地府做阎罗 > 第288章 包拯普法(2/3)
:“陛下,武松杀人乃是自卫,情有可原。”

    “更何况他曾杀敌立功,骁勇善战,是个难得的将才,杀之可惜。”

    “朝廷正值用人之际,老臣以为,理应宽宥。”

    赵祯只是点点头,没有表态,目光又看向包拯:“包卿,你精通刑法,武松该当如何处置?”

    包拯道:“回陛下,臣也以为武松理应赦免无罪。”

    听到这里,百官顿时哗然。

    毕竟,在天下人的心中,包拯最注重的就是律法,自从围观以来,便力求维护国法之尊严,铁面无情。

    可如今竟然也为武松求情。

    一个个脸上均露出鄙夷之色。

    赵祯也不解地道:“包卿,你一向最为注重律法,一生都在维护国法,将亲侄子都送上了铡刀,为何反倒偏袒武松。”

    “回陛下!”包拯拱了拱手,“杀人分有心和无心,不能一概而论。”

    “臣只是据实而论,并非偏袒任何人。”

    “武松乃自卫,主观上并无杀人之意,否则他也不会主动去求县衙和府衙主持公道。”

    “说起罪责,最该被责的乃是阳谷县知县和济州府府尹。”

    “二人身为地方父母官,却贪污受贿,包庇罪犯,枉顾人命,罪在不赦。”

    “武松何罪之有?”

    “作为一个武夫,明知兄长被人谋害,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徇私报复,而是通过官府来伸张正义。”

    “可惜地方官府玩忽职守,如今反倒要将罪责怪罪在受害者的身上,这样的律法,已然违背民情民意。”

    “这样的律法,究竟是在保护百姓,还是在坑害百姓?”

    “陛下,律法乃是一个国家安定与否的根本,理应一切顺从民情民意,而非成为压迫百姓的工具。”

    “倘若律法公道,合乎人心,合乎天意,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臣想,没有一个被害者愿意冒着杀头的风险,去做违法的事。”

    “受害者之所以往往成为杀人凶手,大多都是因为申诉无门,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此乃律法之过,官府之过,执法者之过,非受害者之罪!”

    “故,臣以为,武松理应无罪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