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别的,二人便回去睡觉了。
而在新兵之中,他们的名声仍在持续扩散,冲破了排房的限制传到了别的宿舍。
“骜哥,我看这几天吃饭总有些人偷偷的打量你,还有窃窃私语的,估计是你以一敌五的事迹妇孺皆知了,很多没见过你长啥样的都想来见识见识。”
“看就看呗,也看不出花来,不过咱俩现在的局面并不乐观,脑袋里的神经绷紧点。”
余杭想了一下,遂道:
“你是说树大招风会引来其他地方的刺头来找事?”
“嗯,上学那会儿不就是吗?在一个学校号称校霸的,总要面对几次外校的挑战,打赢了地位更稳固,打输了名声也就毁了,在这儿也一样。
现在你我是咱们宿舍脸最大的,不管有什么不怀好意的事情都会朝着这边招呼。”
对面用勺子搅了搅碗里的罗素汤,道:
“那也挺好,不然天天训练太无聊了,把打架当成娱乐还是很能消解压力的。”
“这么想也不错。”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到”,一个膀大腰圆,长着络腮胡子的棕色皮肤壮汉不请自来坐到了项骜对面。
来者他俩都认识,是斜对角排房的名人,一个现年26岁的“新兵”,名叫布朗森。
虽然肤色为棕,但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标准的白种人。
他手里什么都没有,只是坐在那里挑着眼皮看项骜,后者则不理不睬,自顾自的继续吃饭。
看了好一会儿,来者才开口道:
“哎,听说你在屋子里同时击倒了五个人,是真的吗?”
“我和你很熟吗?”这边抬头反问。
“聊聊而已,我最多一次打趴下过四个,五个还没试过。”
“不好意思,我没有什么经验可以传授给你。”
“来这里生活的怎么样?听说你们都喜欢用两根小木棍吃饭,但现在只有刀叉,是不是不习惯?”
“这叫‘筷子’,不叫小木棍,我只说一次,记住了。”
项骜把法语中的这个词着重说了一遍,并目光凶狠的直视着他,嘴里在说完后却没有停止咀嚼牛肉的动作,太阳穴旁的咬肌一收一缩之间让他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