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可能啊,我记得世界上最重的人有635公斤,是个得了肥胖症和暴饮暴食症的美国人,在得病之前还干过出租车司机,活了四十冒头就因为水肿死了;但那个的照片我看过,是个纯纯的肉山,全身上下都是脂肪,连眼皮都厚的和没擀开的饺子皮似的。
体重超过千斤的例子还有一些,也无不是这种类型,但你看这个,一身腱子肉,居然还能看到拉丝的肌纹理,说明他的体脂率最多也10上下,这不合常理吧?哪怕用‘九龙拉棺’往死里扎,每天吃上2万大卡热量的事物,也搞不出这种怪物啊!”
“还记得我说在蒙古国碰到的‘阿尔马斯人’吗?”
“记得记得,那你的意思是说这压根不是个我们这样的人,而是个‘野人’?”
项骜却摇头道:
“不,我只是举个例子,这个家伙和我碰到的不一样,通体无毛,更接近于一个放大版的人类。
而说这个的意思是王世建大概是寻得了什么类似‘阿尔玛私人’的稀有物种过来做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