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百确定是不能,但十之七八没问题。”
“为啥?”
“我给王娅迪买过一双达芙妮的细高跟,和这个印子完全吻合。
还有这烟,爱喜esse的,也是她最喜欢的牌子。
而在失踪的这天,有一个穿着同款鞋子、抽着同款女烟的人也出现在了我俩曾经常来的地方——你相信能有这么巧的事吗?”
“嘶,这么一说好像几率的确不低。”
项骜说到这里也已经将短信编辑好发了出去,随后两人便顺楼梯下去,第一站就是刚才说的“克拉公馆”。
“骜哥,早听说迪姐前卫的很,但初中生穿细高跟,还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了;别怪弟弟八卦啊,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所以才这么穿的?”
这边扭头盯着赵佗,道:
“你八卦的时候能不能分一下场合?”
后者挤出一个尴尬的微笑,说:
“这不是好奇嘛。”
“她说穿上以后亲我就不用踮脚了。”
“这理由牛逼啊。”
一个满满都是佩服的回答随后而至。
一路狂奔,从电视塔跑出去将近二十公里,几乎横跨了新老两片城区,期间手机上收到了回信,确认一个和项骜描述高度符合的女生正在这里喝闷酒。
迈速表自此以后又快了三分,待如风似电的抵达时,潘玉宝已经站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
项骜停下车也不锁,快步走到跟前先伸手与对面握了握,随后道:
“麻烦宝哥了,人现在怎么样?”
“不太妙,被几个中年老流氓黏上了,不过我盯着没有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所以没插手,也是想等你来了再解决。”
“我在这儿不太方便——”
话未说完已经被打断:
“兄弟的意思我懂,我已经给这边的经理和内保领班打过招呼了,只要别搞出人命,别砸店,别伤到其他客人,那剩下的你随意,而且保证不会有来捣乱的,包括条子。”
“太谢谢宝哥了,什么也不说,咱以后来日方长!”
潘玉宝一笑,表示“赶紧的吧”,项骜遂一招手,把赵佗招呼到了跟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