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烦人的土腥味儿。
杜月兰目不斜视地走到包间,习以为常地交代服务员立刻上菜。
顾书臣冷眼旁观这一切,这里不是普普通通的国营饭店,这也不是他习以为常的世界。
他曾经以为城里人也只是过着大差不差日子,认识杜月兰之后他愈发清晰地认识到,人和人生来就不一样。
他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
“兰兰,祝你生日快乐!”
他把盒子推到杜月兰面前,表情十分坦诚。
“我没多少钱,买不了太贵的礼物,不过这是我对你的心意,希望你能喜欢。”
人要学会示弱,尤其是对杜月兰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对象在无人处示弱更能激起她的母性和表现欲。
杜月兰见多了挥霍无度的,现在就好这口清粥小菜,何况顾书成如此坦荡。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贫贱不移!
杜月兰欣然接过礼物。
这是个很简单的素圈金戒指,看着有些粗糙,要不是她认得出纯金的质地,几乎以为是哪里捡来的破烂货。
突然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映入眼帘,她转了个角度,对着灯光才看清里面写着两个字——兰、臣。
杜月兰福至心灵,惊喜道:“这不会是你亲手刻的吧?”
顾书臣恰到好处地脸红,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他伸出右手想给杜月兰戴上,刚刚好露出拇指和虎口处的细碎伤疤。
杜月兰果然心疼上了,握着他的手感动不已。
顾书臣感叹一番苦心没有白费,戒指是他离家前老娘塞给他的,他这次也是下了血本借花献佛。
对大小姐来说,金戒指不值钱,她要的是心意,那就送她心意。
他手上的印记不是故意划的,但他故意没上药,这才留到现在还有明显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