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13岁,个头与武壮相当,高大魁梧远远胜过同龄人。他出生的家庭在南江城里属于最底层的,5岁时,他便失去双亲成了孤儿,在南江城内四处流浪,天当被地做床,有一餐没一顿的在社会最底层生存着,受尽了欺凌,吃足了苦头,但他从没屈服过。
相传,在他6岁那年,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龙山在饿得发晕的时候捡到了半个馒头,不想还没啃一口就被几个比他大好几岁的乞丐发现了,见他年幼,那几个乞丐便欲抢夺他的馒头。龙山哪里肯依?撒腿就逃,可逃来逃去竟钻进了一条死胡同,没路可逃了。半个馒头虽说脏兮兮的,但毕竟是粮食,可以充饥,要是被抢,那他就没得吃了不是?没吃的还不饿死?反正是一死,不如拼了。于是乎龙山顺手操起一根铁棍,冲上前来打那几个乞丐的头儿,擒贼先擒王嘛!可那乞丐头儿以为他不敢,居然不躲不闪,结果脑袋被打得开了花,其他乞丐一见,一起蜂涌而上。但龙山身怀死战到底之心,挥舞铁棍又是一阵乱打,最后居然把那些乞丐给打跑了,但他自己也是被打的几乎丢了小命。
常言道:君子怕小人,小人怕无赖,无赖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还真是怕敢拼命的。此事一出,结果是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并且是添油加醋很夸张地传开了,使年幼的龙山浑身上下笼罩了一层神秘的传奇色彩。
打这以后,南江城乞丐圈子和混混圈子里的人都说他龙山是个拼命三郎,小小年纪就很有种,能玩命够野性,是条敢于拼命的龙,而不是一条一挨打就龟缩一团的虫,都不敢再欺负他了。因他本名姓“龙”,便给他取了个绰号,叫“野龙!”这样一来倒是把他的真名给遗忘了。
得此绰号,野龙沾沾自喜,以此为荣,打架更加拼命不怕死了,一来二去的便有了名气,巷邻街内,随着年龄的增长名气也是越来越大,越来越响。
后来,野龙先后遇着了野虎刘建、野牛和野狼,四人情趣相投结为了兄弟,拜了把子认野龙为大哥做老大,发誓义气为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自此,四人自称“四野”,一心一意杀伐立威,心狠手辣四处闯荡没遇对手,故而在方圆几百里称王称霸,好不惬意、快活。
这会儿,一听说野虎、野牛跟人打了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