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蛇迎了上来:“大哥,人都到齐了。”
“好。”沈南点点头,带着郑川走上前。
“兄弟们,今天二当家的要去港城了。”
“这近一年时间,锦程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家赚钱赚的多了,而且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刀口舔血跟人玩命了。”
“不用看到警察,听到警笛声就心慌了。”
“堂堂正正的做人,赚到的钱,也心安理得。”
“锦程有今天,我沈南不敢居功,如果没有二当家的,锦程恐怕已经不存在了。”
沈南举起了一碗酒:“今天二当家的去开疆扩土,兄弟们为二当家的饯行。”
“送二当家。”所有人齐刷刷的举起了手中的酒碗:“祝郑总旗开得胜。”
郑川的心中有些小感动,上一世的时候,他自诩正义。
尽管潜伏在锦程十余年,但没有任何交心的人。
所以他不知道,身为黑社会的沈南,心怀大义,没有做过任何不可原谅的事情。
冷酷无情的的青蛇,把自己所有的钱全资助给了孤儿院。
前胸后背都纹着纹身,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小弟,半夜背起瘫痪的老娘去医院。
吊儿郎当的酒吧看场的小头目,面对摆摊在自己酒吧门口的残疾卖瓜老人,动员小弟买光了老人的瓜。
其实除了一些天生的坏种,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
而能被称为‘人’的这些群体,本性其实是善良的。
多少人走上这条不归路,虽然不全是迫于无奈,但至少是没有更好的选择。
众生百态,在这一刻似乎是具象化了。
郑川举着酒碗,声音有些沙哑:“谢兄弟们,我郑川,必不负众望。”
“南哥将社团命名为锦程,其意为锦绣前程,尽管前路坎坷,但充满希望。”
“我郑川在这里发誓,带领锦程,带诸位兄弟们,杀出一条血路,让诸位兄弟都过上好日子。”
高高的举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
百余人同时举碗,豪气冲天。
“川儿,这些人随你一起港城,都是信得过的兄弟。”沈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