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忙过来搀扶:“岛主!你没事吧?!”
“死不了,我跟方明打了一场,幸好我直接运用了一层易筋经来克制魔性,否则,我会死在他手里。”
“你现在怎么样?方明还没走?”
“他比我也好不了多少,他也受伤了,我们两个人,是两败俱伤啊。但我发现,我可以用易筋经来修复自己。只可惜……这易筋经,我只有前面两层。”
鬼巫言道:“岛主不必担心,我们在江南边缘的兄弟,已经发现了完本的易筋经。”
“哦?!什么时候?!”
“就在昨天夜里,有人飞鸽传书告知。”
这一下,万岛主豁然开朗,仿佛看到了希望一般:“那快!让他们夺取易筋经!要不惜一切代价!”
这本易筋经,就在江南的凌云窟内,被一个和尚看守。
此人身份非常隐蔽,连曾经的剑魔都无法洞悉他的所在。
可以说,这是个绝顶的世外高人,不想掺合外头的事而已。
只不过,他带着小孙子在凌云窟乔装成渔夫,看似人畜无害。
还是有人听那个小孙子说漏了嘴。
在此之前,万岛主亲自到过凌云窟,见到过武林三大神话之一的酒仙,而这位神秘高人,便是酒仙的至交好友。
鬼巫告诉他,说此人功力决不再武林神话人物之下。
可他不信。
“怎么可能。”
“这……这我也不清楚,剑魔隐居凌云窟多年,都没发现他的踪迹。那么,他的本事,肯定在剑魔之上了。”
剑魔?
呵,那算个屁啊。
酒仙不也武林神话么,照样打不过万岛主。
他对中原人的武功,完全瞧不上,除了一个方明。
可在他看来,方明的武功之所以独步天下,也是因为体内疯血的缘故。
“多找点人去,把易筋经给我抢过来,派五百人去!”
“我已经派人去了,派了三百。”
“不够,既然对方武艺高强,那就人越多越好。不是说,那家伙有个孙子么?那就把他孙子给绑了,以此要挟,传我的话下去,做事要多走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