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随时会被野兽吃掉。总不能让我找个糟老头子嫁了吧。”
“哈哈……也是,唉?这山里老虎多么?”
“多哦,过了这个山头,前面全是老虎,多的不得了,至少得有好几百只吧。”
“那你不怕?”
女猎户嬉笑着拿出一个药瓶:“这是山雀的粪便,老虎一闻到就跑远了,它们鼻子很灵的。我要打的都是狼,老虎我才不去招惹呢。”
这东西,方明在野猪岭的时候也用过。
但对于想要打虎的人而言,这玩意儿就多余了。
因为,虎的嗅觉异常灵敏,远在两里地之外,老虎嗅到不喜欢的气味,就会躲的很远,猎人只要把粪便涂抹在身上,在山中睡觉过夜,都不会遇上老虎。
“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了,这山里的虎和其他老虎不一样,它们是群居的。”
血红不信:“虎哪有群居的。”
这一点,方明是认同的,因为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在野猪岭遭遇过好几只老虎,那几只家伙明显是群居的。
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
很多人认为老虎是独居的,那是因为他们见到的老虎都是一只一只的,所以就这么认为了,实属是一种主观臆断。
女猎户常在这走,找的都是容易走的小道,很快就到了第二个山头的入口处。
“就是这座山头,这里被我们称作‘虎穴’。”
“唉?既然你们有东西能提防老虎,那我怎么还听说有人被老虎给吃了呢?”
“那是他们想打虎,一张虎皮能卖一百两银子呢。想要打虎,身上就不能涂抹山雀粪便,自然容易被老虎给吃掉了。”
“哦……贪心害死人啊。”
方明指着前方,冲身边老虎一吼:“去!”
这只虎受到感召,一跃冲入山林。
女猎人惊讶的捂住嘴:“你让这只虎去干嘛?”
“它是虎王之子,有王者之风,我让它去收拾一下其他老虎,占山为王。”
“就它一个?山里的老虎肯定有首领的,你让它一个去,是白白送死啊。”
“它不会有事的。”
在西域的时候,方明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