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四合院:何傻柱的崭新人生 > 第477章 林森顿时沉默(3/4)
耀尊重的陈少身边的得力助手,他从未经历过如今这样的轻蔑。

    张凯解释道:“李先生,事情是这样的,这位林森声称自己被您的手下袭击并报警。”

    李先生惊讶道:“攻击?什么时候的事情?”

    张凯回答:“昨晚10点,在您家中楼下的地方发生的。”

    李先生回应:“昨晚?我当时正在睡觉呢。”

    张凯又澄清:“并不是说您亲自出手打了他,而是怀疑是您的手下干的。”

    李先生若有所思地“噢”了一声,反问是否有确凿证据——目击者或实体证物证明是其下属犯案。

    张凯将目光移向林森:“那你有证据吗?”

    林森恼火地说:“哪里去找证人啊,那是半夜呀。”

    李先生不屑一顾:“既然没有证据,怎么能随意冤枉我呢?虽然我一直热衷于公益事业,广施恩泽,但这不能成为你讹诈我的理由吧?难道做好事的人就该任由你无端诬陷?!”

    林森听后面红耳赤。就这样个善人?

    &34;李老板,我昨日在您家外拍照时被拽进去了还被暴打一顿,这还能不是你家手下干的好事?&34;

    &34;抱歉了,什么拍门的事我全然不知,当时我早已入眠。&34;

    李先生转向张警官:“张sir,我觉得您仪表堂堂,肯定是秉持正义的警察,请问像这种缺乏实际证据的指控应当如何处理才是合适?”

    张先生正气凛然对林森说:&34;根据香港法律相关规定,任何断定皆须以真实可信的凭证为依据。如您无法提出有效之相关证明文件,那恐怕关先生很难被认定犯罪。&34;

    林森指责着张警官怒道:&34;原来你是他同伙&34;

    张氏却立场坚定且毫不动摇地回复:&34;林先生请您理解,本人只依循事实依法执法罢了。”

    恰在此刻,

    另一位青年王亮正好从旁边路过。

    一见到王先生,林森精神立即振作起来指认着:&34;就是他!前天晚上就是此人动手打的我!&34;

    王亮指向自身表情迷惑:&34;我是那个打人的人?&34;

    愤怒充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