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两人在屋子里稍作商议,便决定直接写一张欠条。
这欠条可不是随随便便写的,而是有着特殊的时间设定——十年之前。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常见的老套路,通过设定一个久远的借款时间,让人感觉这债务已经存在了很久,增加可信度。
欠条的内容大概是这样:“十年前,本人欠志国一笔钱,具体金额为……。由于目前无力偿还,特以本人房产作为抵押。若逾期仍未还款,志国有权处置该房产。”
写好欠条后,两人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便将其放在桌上晾干。
待字迹完全干透后,两人小心翼翼地拿起欠条,一同前往街道办。
一走进街道办的大门,两人就迎面碰上了正准备出门的王主任。
“咦,老刘,还有志国,你们俩怎么一起来啦?”王主任满脸狐疑地问道。
要知道,如果只是他们俩其中一个人来街道办,王主任可能并不会感到特别惊讶。但现在两人居然一同出现,这确实让她有些意外。
毕竟,王主任对这两人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她知道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往来,更谈不上有什么紧密的关系。所以,这两人突然一起出现在这里,实在是有些奇怪。
面对王主任的疑问,老刘连忙解释道:“是王主任啊,您看,这不是几年前我借过志国一笔钱嘛,一直没还上。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拿房子来抵押了。”
而王主任在听到这里之后,心中瞬间就如明镜一般,所有的事情都变得清晰起来。
她立刻意识到,这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过来抵押房产,而是要将房子卖掉啊!毕竟在此之前,她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老刘缺钱的消息。不仅如此,最近还听说老刘正在四处张罗着卖房,现在再加上林志国的突然到访,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已经不言而喻了吗?
然而,王主任心里虽然跟明镜儿似的,但她可不想去当那个恶人。于是,她二话不说,直接领着林志国和老刘二人来到了专门负责房产过户的办公室里。
一进办公室,王主任便随意地喊来一名工作人员,然后将林志国和老刘两人的相关手续交给了他,并嘱咐他尽快把房产过户的事情给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