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以下处理条件:针对不作为的干部,查证属实的?按情况处理情况不同处理:轻微的?处分,并调离该岗位;情况严重的?直直接降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双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对一切不作为造成的社会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这样多管齐下,就解决了这个方面问题。

    同时,针对基层干部的确做的好的?必须提出表扬,连续几次表扬的?可以重用。

    一系列行为的确保障了一些干部的权益,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权力。

    同时在这里,还有提出针对基层干部恶意的作为、不贴近群众、伤害群众感情,伤害政府公信力等,直接从重处理。

    因此,在各县区的纪委纪监委又抽调了一些人手,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当然在不增加编制的基础上,只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了机构改革,成立了“基层干部事务巡查小组”。

    并且所有的这类检查都是交叉抽签进行。

    在检查的过程中,还要引进第三方监督,所以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检查?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哪个县过来检查?每一次都是临时抽签。

    这样的话,可以最大程度得保证公平性。

    同时还开通了基层事务检检查举报渠道。如果说有群众举报了,等巡查时发现没有处理那么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理。

    一时间,很多干部哀嚎。

    纷纷说追责机制太重了,但是他们没有看到后头的奖励机制,也很多。

    做的好的,的确可以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