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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陈旭不会是看上自己女儿了吧
晚上,邓紫棋的妹妹邓伊伶,得知姐姐去看刘德华演唱会了,还是内场票,顿时羡慕坏了。
“啊,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她跺着脚发泄不满。
邓紫棋翻个白眼,“你不还在上学嘛,你怎么看?”
邓伊伶噎了一下,不乐意的跑到床上去趴着了。
邓紫棋得意的说道:“我的老板说了,来年只要刘德华还开演唱会,我肯定是嘉宾,到时候我带你进后台看刘德华啊?”
邓伊伶一下就从床上起来了,“真的?拉钩!”
拉完钩后,邓伊伶又恢复了正常,围在邓紫棋身边叽叽喳喳了起来。
少女时代们连夜回去了,陈旭则留在香港处理邓紫棋的事情。
第二天上午,陈旭特意让刘德华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大律师,然后把邓紫棋的事情讲给她听,问他怎么处理。
大律师仔细看了看陈旭拿来的合同,半天之后才给出意见。
“合同里没有明确甲方,也就是蜂鸟音乐的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两年了不出专辑,对方也是没责任的。但是因为歌曲都是乙方写的,甲方对乙方的职业发展没有显着帮助,反而规定了超高的违约金,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倒是可以从这方面下手”
陈旭心里有了数,开口问道:“那这个案子您有办法吗?”
大律师含蓄的点点头,“你是华仔介绍来的,我也不和你说假话,这个案子可以打,但是有的扯皮。”
陈旭无所谓道:“那可以,只要能在一个月内解决,800万港币能省多少,我都给您一半当佣金。”
大律师迅速考虑了一下,要是能把违约金谈到200万,自己就能分到300万,这可比一般的案子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