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这位小姐,我真是个好怪兽啊 > 第665章 取晶(2/3)
于颈椎被打断,他的大脑已经无法控制身体,身体正在剧烈抽搐。

    陈辰也不再浪费时间,反持着刀向下一捅,干净利落地穿透了他的心脏。

    “真难杀啊。”陈辰嘀咕道。

    吸血鬼的生命力比普通人要强上不少,就算被砍手砍脚也能迅速止血并且继续活动,特别是在血渴的时候,连痛觉都会变得非常迟钝,如发狂一般不断对目标发起攻击。

    当然,这种因为收到致命伤应激被动导致血渴的不算。

    基本上只要使用银器大面积砍中了吸血鬼,接下来就只需要等他死就行了,这个过程通常在五到十分钟不等,主要看伤口大小和这些吸血鬼的个人体质。

    就算直接砍死了,也得稍微再等一会儿,这些吸血鬼会先全身溃烂,然后发黑,最后血肉和皮肤会变得非常脆,这就是取出血晶的时候了。

    至于骨头则会残留下来,比较热心的群众可以自发清理,不然就丢在原地也行。

    陈辰就在旁边找了个杂物箱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坐下,从包里掏出手机玩,中途还听到旁边有一闪而过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应该是有吸血鬼闻到了这里的血腥味,看了一眼之后就跑了。

    等陈辰注意到的时候,人已经跑远了,也只能作罢。

    遇到那种特别谨慎的吸血鬼,要想抓到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当对方占据主动的时候,往往在你还没注意到他,他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等了一会儿,陈辰这才重新收起手机,从包里又取出一把匕首,将这几个吸血鬼一一开膛破肚。

    他们的体表这时候已经变得威化饼一样脆,刀刃所过之处,发出细微的“咔嚓”声,像是碾碎了一层薄冰。

    腹腔内的脏器已经萎缩成了暗红色的块状物,黏连在干枯的骨骼上。

    陈辰又从包里拿出一把钳子,一边用刀切开粘连的组织,一边用钳子将切口拨开,很快就找到了肾脏的位置。

    之前说过,血晶是吸血鬼在血液中所吸收不了的部分形成的结石,这种东西实际上没有什么价值,唯一的作用就是证明它是从吸血鬼的体内取出来的。

    吸血鬼的肾脏已经硬化,表面布满细密的黑色纹路,像是一块风干的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