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
两人住在郊区富人区的别墅,配备泳池,是两人在一起后,沈遇安特意买的。
平时他工作忙,要么是世界各地飞,要么就是在公司休息,偶尔会过来看看她。
原主呢,每天就是吃喝玩乐,花花钱,做个合格的情人。
其实,沈遇安一直都是当叶槐是女朋友,并没有包养情人的意思,两人根本没有签过任何协议。
但是他除了给钱就是给钱,时不时过来看人的行为,在外人看来,跟包养情人没什么两样。
不仅是原主没怀疑,就连林秘书他们也以为她是老板的情人。
其实两人连睡都没睡,最多就是拉拉手,亲亲脸。
原主怀疑过沈遇安年纪大,又常年高强度工作,恐怕身体早就不行。
又或者是对方根本不喜欢女人,毕竟她这么美,根本不会有男人对她没有反应。
这么一想,原主就不纠结。
乐的过不用陪人睡觉,简简单单就能拿到钱,不用辛苦工作,每天花钱花到空虚的生活。
原主乐的过这样的生活,叶槐可不愿意了。
自己男人,干嘛还守活寡。
但是还得搞清楚沈遇安是个什么意思,难道就是养着人玩?
钱太多了找个人帮着花?
应该不能够吧?
或许还真是被原主猜对了,年纪大身体不行了?
叶槐靠在沙发上,偷偷瞧着正在打电话的男人,视线不自觉地落在对方下半身。
或许……还真有可能!
沈遇安比叶槐大八岁,今年三十二岁,毕竟男人过了二十五就不行,他都三十二了。
心里想着,盯的时间就长了点。
等沈遇安打完电话,看过来的时候,就发现叶槐正盯着他的重点部位发呆。
身体微微僵住,下意识低头看去。
松了一口气。
还好!
拉链拉上了!
随后意识到自己当着叶槐的面做了什么,耳朵顿时红了起来,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晚上有个酒会,你陪我去一下。”
“好啊~”叶槐笑着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