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历史直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 第25章 税收与镇压(5/6)
关于农民起义的罪行,也花样翻新,比对农民起义没有经验的秦朝更加丰富。】

    【首先,一旦有起义发生,那么统一定名为“盗贼”“危害社稷”;其次,起义的人,本人腰斩,父母妻儿一律弃市,祖父母同样也要遭到处刑。】

    【至于非起义军但与起义军有接触的人,或是被定为“首匿罪”,即藏匿义军,全部处以死刑弃市;或是被定为“通行饮食罪”,即给义军提供情报、饮食,充当向导等,处以死刑。】

    【因此,在西汉时期,如果看到有关“盗贼蜂起”“多地盗贼”之类的记载,多半并非是常规意义上的盗贼,而是被定义为“盗贼”的起义军;而因为首匿或者通行饮食而被处死的百姓,也有数千之数。】

    “呵,盗贼……”宋朝,一名起义军冷笑道,“过了这么多年还用这个方法,也不觉得过时。”

    一旦反对朝廷,朝堂上和民间的那些士人就统统将他们称呼为所谓的盗贼,还真不觉得自己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好像只要他们不承认,自己、自己的同伴、以及其他的起义军,就不存在一样;

    只要他们否认,朝廷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央对地方的管控问题、地方上官员的肆意妄为,就全部不存在一样。

    实在可笑!

    他的同伴见怪不怪,已经不会为这种问题感到愤怒不满了,只是平静地安慰他道:“没什么,他们不愿意承认就不愿意承认吧,等我们打入京城,他们就会承认了。”

    嘴硬,不愿意承认,那就随他们呗。

    反正,等到大军突入京城,等到那些朝堂上的大人们见到兵锋,等到他们无力抵抗之时,他们总会承认的。

    【此外,为了督促官员严格镇压农民起义,西汉还有两条专门的针对镇压不力的官员的罪名。】

    【首先是“沈命法”,于武帝时期创立。该法规定,如果没有及时发现治下的盗贼,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了但是没有处理到位,那么该地区俸禄在两千石以下的官员和小吏全部处死。】

    【那么,西汉地方官员中,两千石是对应什么官职呢?是郡守。】

    【这个法律,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于一旦没有处理好盗贼,那么当地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