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寻欢作乐,我也是醉了——那时候我很少去夜店,但是带着她去了,而且因为她差点跟别人茬架——我不喜欢跳舞的,去了夜店都是坐在卡座喝酒,她自己进去玩,也不知是表现得太淫荡还是夜店本来也就是这种地方,反正等我喝了会酒抬头看的时候她周围已经围了四五个男人,好家伙,男人们就有点意思,但凡闻到一点味道像苍蝇一样就飞过来叮上去了——你可知道这女的虽然淫荡,但她是有主的,哪怕我带她一天,别人也不能碰她——所以当时我过去就给他们比国际友好手势,拉着他们准备出去外面较量——不过没轮得到我,那时候我是去二老毛当经理的夜店玩的,我还没比划呢二老毛安排了几个保安几棍子就把别人打开瓢了你懂的,我最讨厌这种脏兮兮的情况,因此上带着那个老师溜掉了
不论你信不信,反正那天我没有碰那个老师,那时候我的内心还十分懊丧,再一个我觉得她很麻烦,是个惹祸精,所以带她去酒店开了个房自己就溜回家了。真正动她得从格日乐那里回来蛰伏半年以后,得我完全对男女之事幽默了以后——幽默一点吧少年,没什么东西值当那么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