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这东西实用为主,不过能好看些,还是要好看些。

    半晌,眼看天不早了,她去河边洗了洗手,跟庄明诚打了个招呼,就回了家。

    “呼……”

    “可算是一个人了。”

    陆芳芳站在里屋,隔着窗户,往院里看了看。

    见庄明诚没跟着回来,她这才掏出了兜里的东西。

    解开手帕,一个拇指肚大小的金石头,出现在了陆芳芳的眼前。

    中午庄明诚紧跟着她,她都没来得及,将兜里的这块金疙瘩藏起来。

    “可真漂亮呀。”

    陆芳芳一屁股坐到书桌前,拿着金疙瘩欣赏了起来。

    这块小狗头金,纯度要比小藏狐找的那块高。

    她仔细瞧了瞧,这块金疙瘩里没有包裹着别的东西,像是一块纯金。

    “钻个眼,挂到脖子上,以后去哪都不怕饿着了。”

    陆芳芳喃喃自语。

    她摸着金疙瘩,感觉自己这想法不错,这可比带钱保险多了。

    “喵呜~”

    小花迈着步子,从外屋走了进来。

    陆芳芳低头一瞧,赶紧将大功臣抱起到了书桌上。

    找了一截红线,她拿着缠了缠金疙瘩,接着挂到了小花的脖子上。

    “喵呜~”

    小花好奇的用爪子,碰着脖子上的东西。

    “嗯,挺喜庆的。”

    陆芳芳揉了揉小花的脑袋,接着狠狠亲了一口。

    拿下金疙瘩,她挂到了自己脖子上。

    站在大衣柜前照了照镜子,不得不说,她戴着要比小花好看那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