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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任夜巡官是个好骑手,他总是带着这把枪和他的那匹马,快速的完成巡夜工作,然后赶上夜班的酒馆打烊之前,好好喝上一杯。”
男人叹口气,他忘不了那个有着雄心壮志的老前辈,那个总是攒着钱想要到地下城去闯出一番事业的傻子。
殊不知,在身份这一关他就已经过不去了,到地下城去是一回事,怎么搞到合法身份又是另一回事了。
“跟我来吧,今天先由我带你熟悉一下路线。”
“嗯”
派克提着枪,跟在男人后面。
从夜巡官小屋出来,大街上已经鲜少有人了,几乎每过几分钟就会有拿着枪的民兵队在街头巡逻,而且基本上都拿着霰弹枪。
“你们巡逻为什么要拿着霰弹枪?”
“主要是为了防止野兽进小镇,前几年有一只熊跑了进来,吃了农场里的几头猪,农场主的妻子听到动静,拿着草叉就冲出来了。
结果嘛……被熊一巴掌拍倒了,然后被啃下了一整张脸…
但幸亏有人拿着枪来了,那头熊被枪声吓到,撞翻栅栏就跑了。
从那以后,小镇上就开始有了巡夜的规矩。
但据我所知,好像还有一部分人喊着闹鬼有关。”
派克听着,想到了自己在苔原上那段日子。
那种半吨重的巨熊经常在小屋外面徘徊,去他们堆放垃圾的地方翻找残羹冷炙,就算派克小屋里,望着那个如半挂一样的东西,还是感到源自血脉里的恐惧。
而这个时候,卡恩经常会骂骂咧咧的提着枪出去,然后空放一枪,把那头巨熊给吓走。
据说是为了保护平衡,他不会对顶尖掠食者出手,除非那台半挂脑子进水,自己跑进小屋里。
“你们这地方…还挺原生态…”
“呵……如果不是我的钱不够,我也要往地下跑!
至少在地下不用背负债务,不用担心野兽和邪魔。”
他看着自己生活数十年的小镇,感到有些枯燥乏味,但是…他好像已经习惯了…
“唉…算了…反正已经待了半辈子了,我也懒得再往其它地方跑了”
事实证明,时间会磨平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