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桐、张嘉佳、程思思、陈思露、苏瑾,这是你们和公司的新合同,希望你们以后能够按时……履行合同内容。”
刘海洋将签好字盖完章的艺人合同递给面前的五位练习生,本来想说‘按时交钱’,但又觉得不合适,堂堂副总经理张口闭口都是钱,显得太庸俗,于是在最后时刻改了口。
赵桐等人接过新合同,眼中全是卖身契从八年缩短到三年的兴奋和喜悦。
虽说上交公司的钱翻了一倍,但也欠了张老师四千万。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卖给老师,总比卖给公司要好,至少有事的时候张老师是真会为她们出头,不像公司,有事只会将她们出卖。
张文作为担保人,手中也有一份艺人合同。
不对,是五份艺人合同。
有了这些合同,他就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安排赵桐等人为他赚钱了。
五位练习生自己赚钱自己还债,还要帮他赚钱,其实真正空手套白狼的人是他。
赚不到钱?
不存在!
唐艺凭借一首《人间》,半年收入就超过一千万,这还不包括参加综艺所得的劳务费,以及代言收获的代言费。
要不然公司怎么会马不停蹄的为唐艺出新专辑?
一首歌就能为唐艺带来这么多的收入,而同样的神曲,他会给这个女子组合写五首。
“刘总,我们这个组合每年都会向公司贡献一千万,你是不是应该表示一下?”张文收起合同,看向刘海洋。
“没问题,只要不掏钱,一切都好说。”刘海洋笑呵呵的说道。
“刘总,你还真准备当铁公鸡一毛不拔呀。”张文说道。
“张老师,你别看我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其实我也是一个打工的,你要是缺少人手,比如需要助理什么的,我马上能给你安排,但是跟我要钱,我是真拿不出来。”刘海洋苦着脸说道。
老板都发话了,他哪敢自作主张?
张文听完之后,暗暗在心中冷笑。
上千万的项目说投就投,一百万的宣传竟然说没权决定?
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