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脑海中的困惑并没有得到答案。
叛军?
等等——
到底是谁背叛了谁?谁又和谁打了起来?
至少在他的印象里,坎贝尔公国的宫廷一片祥和,男爵尊敬他们的伯爵,而伯爵则宣誓为大公效力。
所幸长官的咆哮声回答了他心中的困惑。
「格兰斯顿伯爵的走狗联合莱恩的国王,他们的骑士以雇佣兵的名义踏上了我们的国土,妄图颠覆我们的大公!占领我们的土地!洗劫我们的财富!」
「现在!他们还要无耻地篡夺我们大公陛下改革的成果!让我们回到过去,去做他们的奴隶!」
「他们是做梦!想要我的女儿去他们的城堡里伺候他们的老爷,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圣西斯将与真正忠诚的子民站在一起,为了大公陛下,为了坎贝尔!为了荣誉!」
扯开嗓门呼喊著的百夫长拔出了军刀,瞪大的瞳孔里燃烧著怒火,恨不得将牙咬碎。
「所有人——」
「预备——!」
近三个月的训练已经让拉曼形成了肌肉记忆。
在「预备」这个词脱口而出的瞬间,他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枪托「咚」的一声抵在了肩窝。
三百步的距离对于老式燧发枪而言过于遥远,河岸边那些经验丰富的小伙子们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仍然在调整那还未形成的队列,以及看顾那些装著补给的驳船。
那些带队的百夫长也是一样,丝毫没有将那一支支对准他们的步枪放在眼里,因为在这个距离开火只是浪费士兵的体力和子弹——
他们毫不怀疑,直到那高举的军刀挥了下来。
「开火——!」
密集的枪声响起!
噼噼啪啪的爆响就像急促的雷霆,撕碎了奔流河畔的宁静。
岸边的小伙子们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嗖嗖飞来的子弹有些过于精准了,许多脑袋都开了花,鲜红的血液飘在河里。
起初他们的长官还没有在意。
毕竟枪声很远,而芦苇荡遮住了他们的视线,谁也不知道有谁中了枪,只知道自己还好好的。
甚至于河岸边的军官还在嘲笑对面的软弱,到了这份上居然还在用宝贵的弹药鸣枪示警。
一名士兵携行的火药是有限的,一般足够打三十发,若是胜负未分则进入刺刀拼杀环节。
谁先把火药打完,谁先尴尬。
然而「罗克赛1053步枪」的另一个可怕之处就在于,采用无烟火药的纸壳定装弹不但简化了士兵的装弹流程,还改变了坎贝尔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