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初石泉跟她签的出版合同只有两年,两年内宜敏所创作的所有书籍必须签给十方出版社。

    但两年后,十方出版社仅享有优先签约权,并没有绝对签约权。

    这里的“优先”,仅仅只是“优先考虑”而已,到底签给哪家,决定权在宜敏手上。

    要知道,十方出版社从前签作者,都是十年起签。

    近五年,合同条款更是苛刻地调整为五十年加死后十年。

    这是死了还不放过作者,要继续薅羊毛。

    当初石泉爱惜宜敏的才华,也是为了拿出合作的诚意,在经过时任总编的同意后,将合同期限从十年调整为两年。

    如今两年早已过去,宜敏是妥妥的自由身。

    “算起来,从《时光妖镜》开始,我的书就可以不用签给十方了。而之所以还保持合作关系到现在,纯粹是看在石编的面子上。”

    “其他出版社不是没有开过更好的价格,也不是没拿出更优势的资源,但最后我都拒了,你觉得我图什么?”

    “不过是觉得做生不如做熟,跟石泉合作很愉快,才想要一直合作下去,如今看出版社的意思,是不想合作了。行吧,那我新书暂时先停一下,我有其他安排。”

    “不是……你那本新书我们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你现在说停?!你成心的吧?!”

    “方总,我现在是自由身,我想喊停就喊停,您有意见啊,那……也没办法了。”

    方翔:“??”

    宜敏优雅地拎起包,“雨眠,我们走吧,出来也好一会儿了,再耽误下去,你外婆要催了。”

    “好。”苏雨眠配合地起身。

    方翔此刻根本顾不上自己脸上、衣服上还挂着咖啡,连滚带爬地追上去。

    “宜老师!宜老师——留步啊!万事好商量,你看,咱们也合作这么久了,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啊?!”

    宜敏沉声,“我也不跟你绕弯子,撤了对石泉的诬告,放他离开。”

    “然后您就跟他一块儿走,是吧?回头还得一起恨上我们出版社?宜老师,生意不是这么谈的,你这样,我很难办啊!”

    “你们出版社到底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