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上胡乱地擦,帮着我一起搬箱子,我没忍住好奇,打开箱子看了一眼,是瓜果蔬菜。
桃瑞丝可能是真的饿了,抓起一个西红柿在衣服上滚了滚就吃起来。
傻孩子。
枪声是最好的摇篮曲。
桃瑞丝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我们的逃亡还在继续,后面的枪声弱了一些,可能是没子弹了。
“一个车胎没气了,那帮孙子,往车胎上打,妈的。”陈歌回过头说。
“哪个?”
“应该是后面那个,你别去看,他们可是露头就秒。”
这么多箱子,我就是想看也看不到啊。
“外面天亮了。”
“什么?”我轻轻地放下桃瑞丝,然后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确实亮了。
“我们这是在哪?”
“我也不知道。”
“那些人不是在监视你吗?”
“那些蠢货,玩他们跟玩狗一样,稍微动点脑子就能把他们甩掉。”
我从后视镜里朝后看,已经没有车了。
“就在这下车吧,这车太大了,开进去肯定会被查的。现在我们仨,可都是通缉犯。”
陈歌把车停了下来,我又翻到后面叫醒桃瑞丝。他迷迷糊糊地睁眼,打了个哈欠,“我们出来了?”
“对,赶紧下车。”
他猛地起身,忘记了这是在车里,头顶碰在铁皮子上,疼的他掉眼泪。
“这是哪,你知道吗?”我问桃瑞丝。
他看了一下四周,都是荒地。
“这是郊外,再开几公里就要出柏林了。”
去你爸妈吧。
跟着桃瑞丝,我们三个抄小路进了城,我把那件白毛衣给桃瑞丝换上,自己脱下了外套,让自己不那么明显。
陈歌把头发在后脑勺缠成一个丸子,穿上我的外套。我们三个分开来走在路上,柏林城到处贴满了我们的通缉令,那些警察还在各个路口盘问。
绕了一大圈,总算回到家了。
刚打开门,就发现屋里坐着两个警察,一个想开窗通风报信,被陈歌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头发扯了回来;还有一个枪还没掏出来就被我用挂在门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