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 第八十九章 仲裁和正义(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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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我来说,把东岚公国的大使团弄到我们一起住,却不是没有目的的突发奇想。

  离继位大典还有三个多月,不长不短,若上次失败兼丢人后,在自己的主场王都,达索斯不弄出些什么来找回面子,那反而不可思议。

  而我和大使团之间的联系必然会越来越紧密,与其今后被人发现疑神疑鬼,不如干脆直接联系上,在一起的话,既方便安保,还可以顺手调教一下那个小丫头。

  至于那个律法之神教会,只能算是意外之喜了。

  本来我们这里只打算建一个审判庭,既让律法职业者修行、学习的场所。没有当地主权的支持。审判业务是无法展开的。倒是仲裁业务可以如期开展。

  审判就是以主权为依靠,以律法条文为准则进行罪行审判,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处理,而仲裁则是契约双方、仲裁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约定由仲裁者进行裁决。

  无疑,在得不到主权认可的地方,律法职业者会长期从事仲裁工作,但实际上由于缺乏权威型。仲裁工作对律法的理解要求更高,在某个世界,至少要从业八年以上司法工作的经验者,才有从事仲裁的可能。

  当然,这是往大了说,其实落到实处,却往往却是鸡皮蒜毛的小事。

  “李大婶。李大叔不就是欠了你三个银币吗?他说了两个月就还给你,别生气了。”

  “两个月?两个月后连本带利至少要四个银币!”

  “三个半!”

  “四个。”

  “好吧,我做个中间人,李大婶多给点时间。李大叔多还一点利息,三个月后四个如何?”

  “成。”“中!”

  虽然看起来很扯。但实际上仲裁就是做这个的,区别只在于最后涉及到的金额大小、双方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商会、组织。

  当然,若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那作为仲裁者的律法职业者也可以在无眠者神像前做出强制仲裁,那就肯定有一方要利益受损了,这时候,仲裁判决就会被无眠者的神力担保执行了。

  没有主权就没有审判权,自然就没有刑事犯罪的审判权,但本着契约自由的原则,律法职业者成为中间人,借用无眠者的神力和神职,做下民事仲裁倒是可以的。

  仲裁制度在硫磺山城已经运行了几十年,但在地表上显然是新鲜东西,而很快,嗅觉灵敏的商人们就发现这种制度的优越性